寿县窑口镇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寿县窑口镇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2022GCSXG723
3、建设单位:寿县窑口镇人民政府
4、建设单位地址:寿县窑口镇
5、项目核准机关: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寿县窑口镇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寿发改审批﹝2022﹞413号)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寿县窑口镇
2、建设规模:工程地点位于寿县窑口镇,包含听溪路(窑北路—秋分路)全长259.307米,红线宽度15米;薛卓汉路(秋分路—政和街)全长253.369米,红线宽度7米;贾庙路(秋分路—政和街)全长137.944米,红线宽度14米,项目投资约为809万元人民币。
3、招标范围:道路工程(包括土方路基、路面及侧石、路灯工程、交通标线标牌、交通监控、箱涵工程等);雨污水工程(包括管道铺设、雨水井、雨水口、出水口、污水井等(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GB50300-2013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8093023.7元
8、工程款支付方式:该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中标)金额的10%,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整体项目各道路基础验收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6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结(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7%。审计结算总价款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各阶段付款均不计息)。
注:(1)该项目施工合同依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南市) 和“徽采云”平台公开或备案后方可付款(包括预付款)。
(2)该项目接受保函形式的质量保证金。中标人在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前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的,招标人不再预留对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中标人在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的,招标人应于收到质量保证金保函后10日内退还对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建造师不予认可),且投标时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本工程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时能够从其他项目退出,变更至本项目全面履约。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系列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3年内(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信誉:独立投标人(或任一联合体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投标:(1)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在限制投标期限内或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公开)期限内的;(2)近3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处理且在限制期内的;(3)招标文件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投标的其他情形。注:上述(1)(2)项投标人信誉情形仅限于在寿县范围内被限制投标或对寿县行政区域有管辖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人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限制(不得)投标、限制(不得)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处理等情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